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华农: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2014年4月)2014-04-23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
机制,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
[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上市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28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及时
就地解决问题,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
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
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向投资者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
传真、电子邮件或来访等,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单位转
办的投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处理投资者投诉的部门,负
责协调各部门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设主管负责人和投诉处理工作
人员各一名。主要职责包括:
                                1
    (一)受理各种直接投诉;
    (二)承接中国证监会“12386”投诉热线的转办件,及其他的间
接投诉;
    (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
建议。

    第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人员培训,配置必要设备,提供经费支
持,提高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运转
有效,工作人员应耐心做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敷
衍搪塞。

    第七条     公司应针对投资者投诉反映的不同事项、不同诉求,
进行分类处理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     公司应定期排查与投资者投诉相关的风险隐患,做好
分析研判工作。对于投资者集中或重复反映的事项,公司应制定相应
的处理方案和答复口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第三章   投诉处理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
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填写《投资者投诉登记表》,详细记
录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等有关信息。依法对投诉人基本信息
和有关投诉资料进行保密,并自接到投诉之日起 15 日内决定是否受
理投诉事项。

    第十条     公司受理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包括
但不限于:
    (一)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或者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治理机制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
       (三)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违规;
       (四)违规对外担保;
       (五)承诺未按期履行;
       (六)投资者专线电话无人接听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问
题;
       (七)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时,对于能够当场直接处理和
答复的投诉,应尽量立即处理,当场答复;无法立即处理的,应当自
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办结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情况复杂需要延
期办理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
限不得超过 30 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第十二条   公司应认真核实投资者所反映的事项是否属实,积
极妥善地解决投资者合理诉求。
       公司在处理投资者相关投诉事项过程中,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或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应立即进
行整改,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或对已公告信息进行更正,严格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投诉人提出的诉求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不合理的,公司要认真
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投诉人的理解。

       第十三条   公司处理投诉事项应遵循公平披露原则,注意尚未
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投诉事项回复内容涉及依法依规应
公开披露信息的,回复投诉人的时间不得早于相关信息对外公开披露
的时间。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详细记载
投诉日期、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经办人员、处理过程、处
理结果、责任追究情况、投诉人对处理结果的反馈意见等信息。台账
记录和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五条   发生非正常上访、闹访、群访和群众性事件时,公

                                3
司应当启动维稳预案,主要负责人应到达现场,劝解和疏导上访人员,
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当地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对于监管部门转交的“12386”热线投诉和咨询事项,
公司应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交办(转办)要求办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实施。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