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农: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1-12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6 证券简称:大华农 公告编号:2014-068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1 月 11 日-2014 年 11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12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11 日 15:00 至 2014 年 11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新兴县东堤北路 9 号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温均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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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220,783,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4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
理 人 50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0,082,734 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
41.21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01,04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1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65 人,代表股份 164,356,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78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动物保健品营销网络建设及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动物保健品营销网络建设及改造项目”,并将该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转入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关于终止动物保健品营销网
络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公告》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意见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
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220,300,8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12%;反对482,9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188%;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3,873,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1%;反对482,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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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总数的0.29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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