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农:独立董事陈舒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4-28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舒201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14 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
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
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7次。公司共召开3次
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2014年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
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2014年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规范公司运作。
本人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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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
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在2014年财务审计过程中,听取年审会计
师的现场审计情况汇报,就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公司积极配合审计工
作;在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对重点关注的审计
问题进行讨论;对公司报表进行认真研究,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审议
了2014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对《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期权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了专业委员会意见,对公司的薪酬及绩效考核
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根据公司各个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工作的工
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公
司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
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2014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第三
届董事会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提名至董事会。
在201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获得更好的效益
来回报股东。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4年度,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4年4月7日,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201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3年度公司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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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4月21日, 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4年6月3日,对公司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2014年7月1日,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4年8月25日,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增资、终止动物保健品营销网络建设及改造项目、调整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行权价格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4年10月23日,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综合办公大楼建设项目追加
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4年11月6日,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4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
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在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三)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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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4年度,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201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和勤勉的精神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
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舒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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