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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农: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2015-07-14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6                证券简称:大华农                    公告编号:2015-067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半年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5-064),温氏家族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自2015年7月9日
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

亿元。其后,温氏家族及其控制的广东筠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9日、7月10日

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首次增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037,396

股,增持金额为7,789.17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的通知,温氏家族及其控制的广

东筠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再次增持公司股份987,300股,增持金额为3,481.77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及增持情况:
                           增持前持有                                增持后持有     增持后
                                          本次增持 增持金额
   姓名      职务/关系       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     占总股
                                          数量(股) (万元)
                               (股)                                  (股)       本比例
            实际控制人、
温志芬                       11,581,186      107,300       378.51      11,688,486    2.17%
            董事
广东筠业投 温氏家族控制
                               699,360       880,000     3,103.26       1,579,360    0.29%
资有限公司 的企业
          合计               12,280,546      987,300     3,481.77      13,267,846    2.46%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

       3、增持目的: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目前公司股票市值不能完全
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决定增

持本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温氏家族持有公司股份120,328,32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2.31%。首次增持后,温氏家族持有公司股份122,666,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4%;本次增持后,温氏家族持有公司股份122,773,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6%。

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温氏家族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披露后,截止本公告日,已累计增持

4,024,696股,累计增持总金额为11,270.94万元。

       3、温氏家族及广东筠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温氏家族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