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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清环保: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4-25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5-023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网站地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争鸣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通讯方式表决)
傅涛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通讯方式表决)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异议声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034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8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永清环保                       股票代码                   30018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熊素勤                                          邹七平
电话                               0731-83285599                                   0731-83285599
传真                               0731-83285599                                   0731-83285599
电子信箱                           pear77hi@163.com                                pear77hi@163.com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 国道旁) 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 国道旁)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901,140,330.15           639,712,199.32               40.87%          568,163,404.07
营业成本(元)                           753,170,521.26           513,289,155.73               46.73%          440,872,895.10
营业利润(元)                            61,045,380.10            60,599,298.57                   0.74%        63,346,762.09
利润总额(元)                            64,369,184.58            63,096,123.78                   2.02%        63,521,26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54,612,359.22            54,004,339.29                   1.13%        53,710,640.89
利润(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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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51,683,238.82           51,882,037.86                    -0.38%        56,086,193.18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90,627.52           21,886,529.76                  432.70%        -66,004,788.38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5820                    0.1092               432.97%                -0.4942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7                  0.00%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7                  0.00%                  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1%                     6.53%                  -0.32%                6.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5.88%                     6.28%                  -0.40%                7.21%
净资产收益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200,340,000.00          200,340,000.00                     0.00%       133,560,000.00
资产总额(元)                       1,556,683,445.99           1,377,552,377.18                  13.00%      1,219,354,106.36
负债总额(元)                           647,048,424.01          523,256,504.71                   23.66%        419,879,79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904,804,072.38          854,295,872.47                     5.91%       799,474,313.84
有者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4.5163                    4.2642                  5.91%                5.9859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41.57%                   37.98%                   3.59%               34.43%


3、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公积金转
                             数量          比例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141,742,5 -141,742,5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690,000 72.22%                0          0          0                         2,947,500     1.47%
                                                                                            00         00
1、国家持股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141,742,5 -141,742,5
3、其他内资持股          144,690,000 72.22%                                                                2,947,500     1.47%
                                                                                            00         00
                                                                                     -119,445,0 -119,445,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19,445,000 59.62%                                                                         0
                                                                                            00         00
                                                                                     -22,297,50 -22,297,50
      境内自然人持股         25,245,000 12.60%                                                             2,947,500     1.47%
                                                                                              0          0
4、外资持股                          0                                                                              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141,742,5 141,742,5 197,39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5,650,000 27.78%             0          0          0                                      98.53%
                                                                                            00        00        00
                                                                                      141,742,5 141,742,5 197,392,5
1、人民币普通股              55,650,000 27.78%                                                                          98.53%
                                                                                            00        00        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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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0                                                                    0
                                                                                                   200,340,0
三、股份总数               200,340,000 100.00%        0        0          0          0         0             100.00%
                                                                                                         00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24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6,72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境内非国有
                                                 60.84%   121,880,131
司                         法人
欧阳玉元                    境内自然人           4.48%      8,973,200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
                           其他                  1.96%      3,931,138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8%      1,355,773
冯延林                      境内自然人           0.67%      1,350,000         1,012,500
申晓东                      境内自然人           0.67%      1,350,000         1,012,5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 其他                  0.64%      1,281,511
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 其他                  0.55%      1,097,353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
                           其他                  0.51%      1,031,322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中                        境内自然人           0.40%        800,000
                                         上述股东中,欧阳玉元为实际控制人刘正军的岳母。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是否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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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总体情况概述
    随着我国一系列环保法规和的政策颁布, 2014年环保产业的市场活力也进一步被激发,环境治理逐步进入“法治时代”。
秉承“领先环保科技,创造碧水蓝天”的经营宗旨,怀着“为子孙后代留一片蓝天、为人类的健康存一川碧水”的梦想,在董事
会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在挑战和机遇中,持续推动环保技术创新,整合市场资源,完善机制建设,走过了有调整、有突破、
有成效的一年,推动2014年主营业务各领域保持了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114.03万元,同比增长40.87%;实现营业利润6,104.54万元,同比增长0.74%;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461.24万元,同比增长1.13%。与上年同期比,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
2)主要业务回顾
       布局 “全面治霾”市场,致力 “近零排放” 2014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 》出台,要求
东部地区火电机组排放标准向燃气机组看齐,大气治理领域释放了新的市场需求。公司加快了在大气治理业务领域持续的转
型升级,设立湖南永清东方除尘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进军PM2.5治理领域,积极布局“治霾”市场,公司掌握了控制微细颗粒
(PM2.5)排放的关键系统技术,能全面实现相关行业大气治理“近零排放”。通过技术创新,公司在脱硫脱硝、静电除尘等
方面均拥有领先的技术实力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已具备为市场提供超清洁排放方案的能力。
       脱硫脱硝持续稳健,技术服务领先市场 公司传统脱硫脱硝业务收入报告期持续取得增长,在技术和经验上继续保持市
场领先水平。2014年,公司在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承接了“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公司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脱硫系统提
效改造工程”、“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2×330MW)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内蒙古)赤峰新城热电上
大压小2×300MW脱硫新建工程”、“山东华宇铝电1、2、3号脱硫、脱硝3×135MW”等重大项目,保持着良好的竞争实力,持
续拓展“源头治霾”版图。报告期内大气治理传统领域的市场竞争也进一步加剧,一定程度影响了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公司未
来将继续着重把握大气治理领域新的市场机遇,将大气治理作为重要业务板块拓展,确保该业务领域继续保持稳健的发展态
势。
       垃圾发电高效推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4年,公司以专业化设计、市场化操作为支撑,在垃圾处理领域周密布局,正
逐步建立从垃圾源头收集到终端处理的全流程一条龙垃圾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掌握了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核心技术。期间,
公司新余和衡阳两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均完成前期主要工作,为确保新余垃圾发电项目在2015
年底前进入运营做好了较为充分的准备,两处垃圾发电项目将为公司未来增添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还持续加强
市场拓展,探索PPP模式的延伸发展,积极介入各地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市场,加快了对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布局。
       持续布局土壤修复市场,第三方治理实践初显成效 2014年上半年,环保部批准发布《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5项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为各地开展修复治理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支持,为推进土壤污
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支撑。但是受限于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土壤修复治理市场仍处于储备期。
       报告期内公司修复业务主要为湖南郴州临武地区、江西新余地区的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和技术服务项目。2014年,
通过内部整合,公司加强对修复业务板块的市场布局,积极通过模式创新提前介入市场,依靠自身的资本实力和专业环保力
量,在缓解地方环境治理资金压力等方面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此外,随着公司新余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前期主要工
作的落地和相关环境技术服务在当地的相继展开,公司在江西新余市以“合同环境服务模式”为核心的第三方治理取得了初步
成效,成为公司可复制、可推广环境治理服务模式。
       科技研发紧贴市场,有力护航主业发展 2014年,公司在大气治理细分领域、垃圾处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各领域积极
进行研发投入,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在完成2012年和2013年科研6项结题任务的同时,围绕工程建
设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污染问题和新开辟的业务领域展开科技研发项目共8项。不仅稳定了烟气脱硫、脱硝业务,同时还积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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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了在重金属污染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烟气净化清洁岛市场业务领域的技术突破。 在各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不断取得的
科技成果,形成了公司在环境治理领域的核心实力,护航公司环保主业的领先发展。 报告期公司投入研发资金3,258.84万元,
占全年收入的3.62%,期间新申请专利4项,新增专利3项,其中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发明专利。
    2014年,公司管理层坚持稳定业绩增长,深挖市场潜力,加强内部激励,继续探索业务模式创新,不断加大在重金属污
染治理及土壤修复业务领域的重点拓展和长线布局。未来阶段,公司将大力进行内部机制体制改革,在“提升研发能力”与
“加强市场拓展力”两手抓的前提下,继续开拓以PM2.5治理为重点的大气治理市场,深挖传统脱硫脱硝市场,持续推动土
壤修复和垃圾焚烧发电等潜力板块的稳步扩张,不断加强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合“PPP”模式和同环境服务模式的延伸发展。
紧紧抓住我国“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良好机遇,把握市场潜力的不断释放,维持和巩固好健康的发展态势,
为公司争取更大的成长空间。
3)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在业务发展方面:

   ①大气治理:整合资源,布局“治霾”深挖新需求

    据资料显示,截止2014年底,“十二五”前3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累计下降2%,但仅完成5年总任务的20%,部分地
区总体进度滞后。环保形势日趋严峻,从报告期公司大气治理业务拓展的特点和趋势看,脱硫脱硝等大气治理新建市场和改
造市场依然存在较为充足的市场空间。从政策层面看,随着“大气国十条”的推出以及后续一系列配套政策陆续出台,2014
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面世,要求东部地区火电机组排放标准向燃气机组看齐,趋近
于零。排放标准的趋严,带来新一轮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需求空间。同时,2014年《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明确
提出工业锅炉自2016年7月起全面实行新标,非电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治理需求有望启动 。

    2014年以来,雾霾作为全国性问题引起了举国上下的一致重视。在超洁排放的背景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
地区其烟尘排放标准要求控制在20mg∕m3之内,部分地区更要求控制在5mg∕m3之内,催生了巨大的烟尘(PM2.5)治理需求,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清东方提供的可达到近零排放标准的湿式静电除尘器(WESP)及系统解决方案,能有效使烟尘排放浓度控
制在5mg∕m3之内,满足最严标准的要求。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同高校在“治霾”领域的技术合作,烟气除尘业务将成为未来
公司大气领域新的业绩增长点之一。
 ②土壤修复:潜伏布局,以模式创新催化市场释放

    近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立法进程的加快,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更好的
法律保障。报告期内,我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土地整治蓝皮书》等一系列文件的发布,《土壤环境保护和
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也进入编制阶段,土壤污染问题引发全社会关注;土壤修复业务板块的市场也将逐步释放。公司率先建
立了修复药剂生产线,在土壤修复项目经验、技术储备等方面具备明显的先发优势。2015年,公司将继续加快以合同环境服
务模式、PPP模式为重点的模式创新,积极推动第三方治理,突破现有市场机制在土壤修复治理中的不足,主动催化市场释
放,为市场的启动做好充分准备。
 ③固废处理:自主创新,探路垃圾综合处理一条龙服务

   近年来,环保政策驱动和国家对PPP模式的提倡为环保产业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 根据“十二五”规划目标,到2015年,
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从行业发展来看,原有填埋场容量趋于
饱和,未来焚烧将是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纵观国家政策走向,快速城镇化所带来的公用事业设施缺失,成为固废处理
行业的重要驱动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是未来我国的战略规划,在此背景下,除了大城市外,中小城镇、新农
村环境治理也将成为环境产业的新兴服务领域,垃圾处理设施将向中小城镇进一步覆盖。公司已承接新余和衡阳的两处垃圾
发电项目,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处理经验上取得国内领先水平。预计2015年下半年开始,新余和衡阳两地的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陆续投入运营。未来几年,公司将在确保垃圾发电稳步拓展的前提下,持续向垃圾清运等环节拓展,建
立信息化垃圾收运系统和市场化的解决方案,采用BOT、PPP等模式拓展垃圾综合处理市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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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模式创新:PPP 模式,为环境综合治理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14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下发,要求尽快推进第三方治
理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中,率先引入第三
方治理市场化模式。PPP 模式的推广为环境综合治理行业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将有助于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环保力量,
缓解环境治理资金压力,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公司的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已经在新余等地成功试水,服务范围涵盖大气治
理、垃圾处理、土壤修复、环境监测等领域,储备了丰富的第三方治理经验。公司将紧紧抓住新模式下的市场机遇,不断增
强业务拓展能力。

   在管理体系方面:

    公司将逐步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内部资源,以改革促管理,以整合提效能。一方面,依据发展实际,结合现实中的
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内部机构和业务的科学合理整合促进流程的顺畅高效,积极探索PPP模式创新;另一方面,加快内部改
革,促进管理扁平化、业务板块化,有序在供应商管理和营销体系运作、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分步骤推进具有竞争力
的薪酬和激励机制,吸引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4)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分部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工业                                                       900,612,829.35                        135,046,717.22
分产品
工程总承包                                                 765,913,331.46                        115,504,767.22
托管运营                                                    75,403,870.99                           7,496,556.99
环评咨询                                                      8,960,094.34                          2,445,802.19
重金属综合治理                                              42,768,011.19                           6,167,598.55
环境修复药剂                                                  7,567,521.37                          3,431,992.27
分地区
湖南省内                                                   253,922,399.17                         43,844,091.71
湖南省外                                                   646,690,430.18                         91,202,625.5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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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工业               900,612,829.35    753,094,224.99          16.38%              40.82%      46.72%           -3.36%
分产品
工程总承包          765,913,331.46    639,951,683.77          16.45%              54.70%      61.68%           -3.60%
分地区
湖南省内            253,922,399.17    205,825,991.15          18.94%              70.55%      76.35%           -2.67%
湖南省外            646,690,430.18    547,268,233.84          15.37%              31.79%      38.00%           -3.8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
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
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
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未产
生重大影响。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如下:

                                                                       对2013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                            响金额
         准则名称
                                      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2014      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
                                                                       长期股权投资          -3,500,000.00
年修订)》                  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递延收益                 468,750.00
——财务报表列报(2014      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及应用指南        其他非流动负债          -468,750.00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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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报告期不存在其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形。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珠海克林格林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湖南
永清东方除尘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公司拟与珠海克林格林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东方除尘,注
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珠海克林格林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40%。根据出资协议和该公司章程,公司为永清东方的控股股东,故 2014 年度公司将永清东方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