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基因: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2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 5 届董事会第 48 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5 届董
事会第 48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子公司——海南波莲水稻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波莲基因”)部分股权事项,转让对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本次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转让波莲基因部分股权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吕品图、冯克珊、欧学旺
2018 年 12 月 11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5 届董事会
第 48 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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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品图 冯克珊 欧学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