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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农基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基因          公告编号:2019-031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9 日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8 日—2019 年 4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8 日下午 15:00--2019
年 4 月 9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紫荆路 2-1 号紫荆信息公寓 26A 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培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0 名,代表股份 687,145,99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0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
名,代表股份 517,094,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975%,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280 名,代表股份 170,051,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66% 。 湖 南 省 弘 德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181,554,000 股,通过现场表决本次会议第 1、2、4 项议案,通过网络表决本次
会议第 3 项议案。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新当选的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张林新先生、彭继泽先生、邓海滨先生、曹欧劼女士、邓武

先生、郑抗女士。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9、选举张林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87,200,237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79%。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142,538,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226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8、选举彭继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84,413,75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024%。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139,75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342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1、选举邓海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14,242,646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904%。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252,724,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188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1、选举曹欧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23,421,996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6.1733%。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327,690,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3.974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2、选举邓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14,272,436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4.8418%。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318,540,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1.071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4、选举郑抗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12,231,556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4.5448%。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316,499,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424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未当选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03、选举杨祺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71,484,809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6149%。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277,62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8.089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5、选举胥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60,437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6、选举傅曦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43,27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43,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24%;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7、选举刘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19,702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9,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0、选举赵江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212,456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12,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71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2、选举鞠旭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47,301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47,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68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新当选的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何进日先生、涂显亚女士、商小刚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6、选举何进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47,639,687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9.697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77,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4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2、选举涂显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04,027,952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3.3509%。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308,764,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96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1、选举商小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03,969,58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3.3424%。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308,705,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951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未当选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2.03、选举朱竹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63,96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63,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8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4、选举王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290,15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5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90,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95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5、选举唐克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43,25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3,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62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7、选举熊正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36,756,342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3.5609%。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255,997,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1.227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32,117,004 股同意,346,930 股反对,154,682,056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387%。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289,100,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1.7304%%;反对 346,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1%;弃权 25,715,69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95%。

    4、《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 2 名和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

新当选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为周巍先生、张荣女士。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4.03、选举周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522,179,891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9926%。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149,965,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583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01、选举张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40,365,839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9.5333%。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210,189,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6.6924%;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未当选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4.02、选举陈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39,071,24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9.3449%。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为 : 同 意

208,895,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6.281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04、选举彭绍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78,607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及网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8,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0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廖春兰、苏悦羚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

所关于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