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潜能恒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8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8-089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2018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
东周锦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增加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关于同意出售资产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
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12月18日以公告形
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2月28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
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12月28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
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200,16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62.550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
200,0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2.52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
代表股份9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00,09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77%;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3%;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5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4%;反对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4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关于同意出售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关于同意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00,10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9701%;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99%;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5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6%;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朱旭琦律师、吴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