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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潜能恒信: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1-03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
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67                        周锦明
    2             01*****475                        周子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北辰新纪元大厦 2 塔 22 层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田峰源   吴丽琳
    咨询电话:010-84922368
    咨询传真:010-84922368-60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