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3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相关人员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禁止任职之情形。
2、本次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名、审议决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同意选举周锦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
术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禁止任职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同意聘任周锦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于金星先生、侯伯楠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布
艳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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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波 王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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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然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