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2-028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鉴于目前北京朝阳区疫情防控情况,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加线上会议方 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 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 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 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38,097,266股,占公司有表决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股份数的43.155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 133,2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63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 代表股份4,857,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179%;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人,代表股份4,857,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1.5179%。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74,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12%;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88%;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3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59%;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6874%;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241%; 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241%;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885%。 关联股东周锦明先生回避上述议案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周锦明先生回避上述议案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14,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9%;反对182,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74,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47%;反对182,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孙一飞律师、李雪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