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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潜能恒信: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6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2-028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鉴于目前北京朝阳区疫情防控情况,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加线上会议方
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
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
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
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38,097,266股,占公司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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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数的43.155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
133,2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63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
代表股份4,857,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179%;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人,代表股份4,857,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1.5179%。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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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5%;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6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74,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12%;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88%;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3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59%;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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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6874%;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241%;
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241%;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885%。
    关联股东周锦明先生回避上述议案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9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74%;反对1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周锦明先生回避上述议案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14,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9%;反对182,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674,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47%;反对182,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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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孙一飞律师、李雪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