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3-17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其中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
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问题,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
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
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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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
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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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