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0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剑平先生持有的广东新宇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 21.05%的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
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造成重大影响。标的公司的定价依据于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具有公正
性与合理性,投资目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股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朱华 耿成轩
王新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