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 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以现金方式收购股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标的公司的定价依据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具 有公正性与合理性,投资目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股权的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及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朱华 耿成轩 王新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