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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19-017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

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在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

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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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及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编制2018年度报表时,会

 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列示金额

                                   1,348,737,882.21 元;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初
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
                                   列示金额 1,044,884,069.93 元;
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
                                   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列示金额 508,522,743.84 元;

                                   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初列示金额 427,792,018.32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期末列示金额 49,425,072.63 元;合并

将“应收利息”与“应收股利”并入   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期初列示金额 47,743,582.04 元;

“其他应收款”列示                 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期末列示金额 169,406,886.54 元;资产负

                                   债表“其他应收款”期初列示金额 145,194,514.30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期末列示金额 401,527,463.04 元;合并

将“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期初列示金额 419,199,694.69 元;

列示                               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期末列示金额 157,010,079.63 元;资产负债

                                   表“固定资产”期初列示金额 168,316,337.93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期末列示金额 46,696,808.98 元;合并资

将“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   产负债表“在建工程”期初列示金额 2,863,717.94 元;

示                                 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期末列示金额 2,087,269.16 元;资产负债表

                                   “在建工程”期初列示金额 0.00 元。

                                   增加合并利润表 2018 年度“研发费用”93,943,233.07 元,减少合并

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费   利润表 2018 年度“管理费用”93,943,233.07 元;增加合并利润表 2017
用不再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年度“研发费用”73,205,611.46 元,减少合并利润表 2017 年度“管

                                   理费用”73,205,611.4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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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增加利润表 2018 年度“研发费用”42,380,488.08 元,减少利润表 2018

                                   年度“管理费用”42,380,488.08 元;增加利润表 2017 年度“研发费

                                   用”27,542,570.91 元,减少利润表 2017 年度“管理费用”27,542,570.91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列示金额 758,086,543.28

                                   元;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初列示金额
将“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合并
                                   455,704,500.54 元;
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
                                   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列示金额 266,378,525.93 元;

                                   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初列示金额 190,043,905.21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期末列示金额 19,330,039.23 元;合并

将“应付利息”与“应付股利”合并   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期初列示金额 12,171,831.68 元;

至“其他应付款”列示               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期末列示金额 23,332,084.83 元;资产负债

                                   表“其他应付款”期初列示金额 15,641,596.60 元。

                                   合并利润表 2018 年度列示“其中:利息费用”金额 39,752,731.69 元、

                                   “利息收入”1,307,678.15 元;合并利润表 2017 年度列示“其中:利

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   息费用”金额 25,951,663.25 元、“利息收入”3,149,170.02 元;

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利润表 2018 年度列示“其中:利息费用”金额 19,702,199.57 元、“利

                                   息收入”760,372.66 元;利润表 2017 年度列示“其中:利息费用”金

                                   额 9,460,874.04 元、“利息收入”2,288,135.19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

 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

 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

 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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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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