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1-109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控股股东中天泽集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 于3,0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期满。中天泽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294,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累计增持金额5611万元, 已达到增持计划的最低限额3000万元。 3、董事马超、邓浩杰对发布本公告的意见: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与中天 泽集团就表决权委托事宜存在争议,目前正在诉讼,在法院就此事作出认定之前,我无法判 断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是中天泽集团一致行动人的表述是否合适,无法判断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表格备注一栏中“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表述 是否合适。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昨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天泽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泽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期满的告知函》,现将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备注 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1,340,149 6.85% --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162,822,339 15.64% 已将表决权委托给中天 丁剑平 45,221,322 4.34% 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279,383,810 26.84% --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中天泽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即 2021 年 4 月 15 日前 12 个月 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中天泽集团计划通过增持股份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进一步巩固 控股地位,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3、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 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 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6、增持股份锁定情况: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买入后六个月内不能卖出等有关法律法规关 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要求。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期满,中天泽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294,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累计增持金额 5611 万元,已达到增持计划的最低限额 3000 万元。 中天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中天泽集 持有股份 52,046,076 5.00% 71,340,149 6.85% 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46,076 5.00% 71,340,149 6.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持有股份 162,822,339 15.64% 162,822,339 15.64% 江苏省机 电研究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822,339 15.64% 162,822,339 15.64%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持有股份 45,221,322 4.34% 45,221,322 4.34% 丁剑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05,331 1.09% 11,305,331 1.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915,991 3.26% 33,915,991 3.26% 合计持有股份 260,089,737 279,383,810 24.98% 26.84%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事项严格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 线交易等行为。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 变化,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中天泽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期满的告知函》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