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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龙股份: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7-27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135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股份”或“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
  拟向培高(北京)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培高连锁”)、培高(北京)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培高传媒”)销售产品、提供服务,预计2016年度
  公司与培高连锁、培高传媒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2015年度公司与
  培高连锁、培高传媒未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柳
  长庆先生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马国强、王振山、刘晓晶对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预计发生关联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交易金额合计      发生金额
                                                                                比例(%)

                    培高(北京)商业连锁有限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30,000.00           0.00          0.00%
                    公司
                   培高(北京)文化传媒有限
                                                                          0.00         0.00%
                   公司

                   培高(北京)商业连锁有限
                                                                          0.00         0.00%
                   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5,000.00
                   培高(北京)文化传媒有限
                                                                          0.00         0.00%
                   公司

                   合 计                            35,000.00

      (三)2016 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 年 初 至 披 露 日 , 公 司 与 培 高 连 锁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为
  1,875.47 万元,其中:向培高连锁销售商品 0 万元,提供服务 1,875.47 万元;
  公司与培高传媒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培高(北京)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6032619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 25 层 B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淞

      注册资本:1351.35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05 月 16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05 月 16 日 至 2032 年 05 月 15 日

      营业范围: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产品
  设计;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销售调
  味品、五金交电、日用品、厨房及卫生间用具、文具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
  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金属制品、建材、珠宝首饰、玩具、钟表、眼镜、箱包、
工艺品、针织仿品、服装、鞋帽、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音响设备、汽车配
件、仪器仪表、医疗器械Ⅰ、Ⅱ类、家具、未经加工的干果、坚果、新鲜水果、
新鲜蔬菜。

    2、公司名称:培高(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768662028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25 层 B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淞

    注册资本:1351.35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06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06 月 24 日 至 2031 年 06 月 23 日

    营业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投资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翻译
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旅游信息咨
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规定,公司持
有培高连锁 26%股份,持有培高传媒 26%股份,是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柳长庆先
生为聚龙股份董事长,并担任培高连锁董事。认定培高连锁和培高传媒是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培高连锁的总资产为 18,507.01 万元,净资产为
12,441.09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789.30 万元;培
高传媒的总资产为 4,661.78 万元,净资产为 3,507.03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实
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88.22 万元。

    培高连锁、培高传媒依法存续经营,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良好,具备履
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拟向培高连锁、培高传媒销售产品、提供服务,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培高连锁、培高传媒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2015
年度公司与培高连锁、培高传媒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培高连锁、培高传媒的关联交易价格在双方公平、公允的自愿协商下,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向培高连锁、培高传媒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市
场价格不存在明显的差异,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培高连锁、培高传媒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转型,与培高连
锁、培高传媒拓展新业务而产生的一定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双方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保证了公司新业务的开展,有利于
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通过审阅相关文件并和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沟通,同意公司预计的 2016
年度与培高连锁、培高传媒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转型,与培高连锁、培高传媒拓展新业务而
产生的一定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
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
合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是合法合规的。

    同意公司预计的 2016 年度与培高连锁、培高传媒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