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8-12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142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下午
15:00—2016年8月12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期:2016年8月5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柳长庆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人,代表公司股
份327,976,4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685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代表公司股份322,355,9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663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公司股份5,620,4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2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为13人,代表公司股份
16,333,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72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
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3,60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6,333,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新疆科大聚龙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
决。
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7,976,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6,333,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