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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龙股份: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2017-03-30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柳长
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柳长庆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其担任的
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柳长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前,由公司副董事长柳永诠先生代为履行
董事长职务,直至公司选举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柳长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第二大股东新
疆科大聚龙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柳长庆先生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将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因董事长变更而导致的工商等部门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柳长庆先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52 年。辞职前担任聚龙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
中心主任;国家金融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辽宁上市公司协会会长;中国防伪行
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传媒大学实践导师;辽宁科技大学教授。曾荣获科技部“十
一五”科技计划优秀团队带头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辽宁
省软件产业十大领军人物;辽宁省优秀专家等荣誉。柳长庆先生多年来致力于金
融安全装备行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打造世界级金融安全装备品牌为货币安全
流通保驾护航。

    柳长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
工作。柳长庆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密切关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产品规
划、战略布局、投资并购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供管理层参考,为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做出积极努力。柳长庆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为公
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