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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龙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4-05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3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定于2017年4月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6日下
午15:00—2017年4月7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
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期: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地点: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制条件;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公司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1.1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审议《〈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4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其中议案1)、2)、3)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7年4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
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请发送传真后电话
确认。来信请寄: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邮编:11405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
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莎、邹允

    联系电话:0412-2538288

    联系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指定传真:0412-2538311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02;

    2、投票简称:聚龙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全部议案                             100.00


  议案1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1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02

   1.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03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4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制条件;                             1.05

   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6

   1.7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07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08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09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0

  1.11     公司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1.11

  1.1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1.12

           《<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议案 2                                                                 2.00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议案 3                                                              3.00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4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00


    (2)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
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
本人(本单位)承担。

                                                                 表决结果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
           要的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
  1.3
           排和禁售期;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制条件;


  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公司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1.1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3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及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 3: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法
个人股东姓名/
                                      人股东营业执照
法人股东名称:
                                      注册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