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6日下午 15:00—2017年4月7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期: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柳永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1人,代表公司股 份329,912,0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38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公司股份322,349,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661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69名,代表公司股份7,562,4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为78人,代表公司股份 8,171,3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7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 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因股东王雁、吴庆洪、张振东、柳伟生、齐守君、孙伟忠、牛作琴、崔彦身、 徐东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包含各子议案)的表决。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324,319,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27%, 反对 1,965,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0%,弃权 147,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909,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6639%,反对 1,965,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4951%,弃权 14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10%。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6%,弃权 14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6820%,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2%。 1.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6%,弃权 14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6820%,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2%。 1.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2,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76%, 反对 2,039,6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8%,弃权 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3,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4557%,反对 2,039,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4237%,弃权 8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6%。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制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2,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76%, 反对 1,985,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4%,弃权 14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3,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4557%,反对 1,985,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7531%,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2%。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6%,弃权 14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6820%,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2%。 1.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6%,弃权 14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6820%,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2%。 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6%,弃权 14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6820%,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2%。 1.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66%,弃权 143,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98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6820%,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2%。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973,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4%,弃权 15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973,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5935%,弃权 1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7%。 1.11公司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973,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4%,弃权 15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973,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5935%,弃权 1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7%。 1.1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973,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4%,弃权 15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973,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5935%,弃权 1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7%。 2、审议《〈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044,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9%,弃权 1,0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8%,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044,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0151%,弃权 1,07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4581%。 因股东王雁、吴庆洪、张振东、柳伟生、齐守君、孙伟忠、牛作琴、崔彦身、 徐东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4,30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 反对 1,036,7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6%,弃权 1,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0%,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9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3.5268%,反对 1,036,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9228%,弃权 1,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5504%。 因股东王雁、吴庆洪、张振东、柳伟生、齐守君、孙伟忠、牛作琴、崔彦身、 徐东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4、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4,880,5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6%, 反对 517,3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弃权 1,034,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9%,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0,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0.6554%,反对 517,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4487%,弃权 1,0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960%。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