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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龙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1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蔡喆女士主持。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

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 2016 年度的工

作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3,007.48 万元,同比增长 4.88%,实现营业

利润 27,714.11 万元,同比增长 4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106.45

万元,同比增长 20.07%。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4,950.4 万股为基数,以

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16,485.12 万元(含税)。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

业绩及未来长远发展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

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依据内部控制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了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

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运转有效,能够保证公司各项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报

告内容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对聚龙通讯公司目前

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核查和分析,与会监事认为,聚龙通讯经营

情况良好,在担保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的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公司为聚龙通讯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连聚龙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监事会对全资子公司大连聚龙金融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与集佳绿色建筑科技

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大连聚龙与集佳绿建发生的关

联交易,系子公司大连聚龙委托集佳绿建承建物联网中心项目工程,交易价格均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正公允,交易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
影响,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 2017 年第一
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