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独立董事王振山先生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8-04-13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振山先生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严格审查会议
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董事会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 2017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以通讯表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列席股东大
董事会 席董事 决方式参 次未亲自出
事姓名 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席董事会
王振山 7 7 0 0 0 否 3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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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类型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同意
2017 年 3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
同意
6日 第十九次会议 学性和合理性》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同意
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17 年 4 月 同意
第二十一次会 况》
20 日
议 《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同意
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大连聚龙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第二十二次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同意
30 日
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第二十三次会 同意
11 日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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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职期内,共召集、
参加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选举公司
董事长、公司董事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及补选董事、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事项进行讨论。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内审工作计划和内审部工作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和各
季度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全资子公司大连聚龙关联交易事项、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等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专业的审核意见,形成工作报告上报
公司董事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报告
期内,共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董事薪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发放情况、管理层考核以及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
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 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
间,对公司进行了数次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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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以便随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财务运作等方
面的情况。本人对公司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完成了以下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
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2、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情
况、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调查和了解,积极有效的履
行了自己的职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
3、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
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 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18 年,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振山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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