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8-06-25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6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况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
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今日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7958231
3、法定代表人:张文亮
4、成立日期:2001 年 01 月 04 日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7、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8、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硬件、节能环保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电子配件、
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软件开发,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张文亮 2,250 货币 45%
张文博 750 货币 15%
叶 涛 750 货币 15%
李 博 500 货币 10%
任晓昱 500 货币 10%
张文超 250 货币 5%
合 计 5,000 货币 100%
(二)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码为:300202;
丙方为乙方的股东,持有乙方 100%的股权。
甲、乙、丙三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
拟收购丙方所持有的乙方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事宜,达成如
下意向协议:
1、本次收购
甲方拟收购丙方所持有的乙方即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2、本次收购的价格
经各方协商,乙方的预计估值为人民币 6 亿至 8 亿元,最终的收购价格以甲
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所对乙方即标的公司的评估报告作为
参考并参考市盈率最终确定。
3、本次收购的方式
经各方协商,针对本次收购,甲方可以采取现金收购或者甲方采用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即甲方向丙方支付交易对价采用全部现金或由甲方向丙
方发行股份及支付部分现金。本次收购的最终方式应以甲方股东大会最终通过的
议案为准。
如甲方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本次收购,则发行价格应为甲方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的 90%计算。
4、业绩承诺及补偿
最终承诺业绩将在本次收购相关的正式协议中确定,上述业绩承诺及补偿的
相关事宜由交易各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参照相关操作惯例协商约定。
5、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新增股份锁定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正式协议中进行约定。
6、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应严格遵守并履行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并按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进行本次收购;
(2)甲方有能力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
7、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丙方承诺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乙方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2)丙方承诺其持有的乙方股权权属清楚,不存在抵押、担保等任何权利
瑕疵,具备转让的条件;
(3)丙方承诺将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
8、排他条款
自本协议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乙方及丙方确认甲方为本次收购的唯一对象。
(三)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选
聘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拟聘请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阶段的独立财务顾问。
三、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拟聘请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筹划阶段的独立财务顾问。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