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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0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柳永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已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
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编制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聚龙股份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文件《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四条底线”自查自纠
工作的通知》 辽证监发﹝2019﹞114 号文的要求,决定在辖区上市公司开展“四
条底线”自查自纠工作,且需提交董事会专题审议。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
了全面自查。对“四条底线”自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由董事长
柳永诠先生牵头组成工作组积极整改,并出具了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