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独立董事王振山先生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4-17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振山先生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的作用,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
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行使
表决权的情形,并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9 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无异议。本人 2019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以通讯表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列席股东大
董事会 席董事 决方式参 次未亲自出
事姓名 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席董事会
王振山 9 9 0 0 0 否 1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1页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类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同意
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019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4 日 第六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同意
案》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2019 年 6 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8 日 第九次会议
2019 年 7 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的议
同意
10 日 第十次会议 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同意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9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
28 日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第2页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职期内,共召集、
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分别对上一年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估、对新聘总经理
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内审工作计划和内审部工作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和各
季度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事项等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专业的审核意见,
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报告
期内,共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主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
一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其薪酬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 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管理层组织的其他会
议外,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提出改进建议。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时刻关
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即使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公司
运行状态,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0 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第3页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
2、2019 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 2019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仔细阅
读了相关材料,参加了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
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交流,了解掌握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责。
3、培训和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个人的专业能力,2019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为更好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打下基础。
六、 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
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
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振山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