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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龙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7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监事 3 名(其中监事冯永煊先生传签),会
议由公司监事于淼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 2019 年度的工
作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6,900.74 万元,同比增加 7.43%,实现营业
利润 4,455.16 万元,同比增加 13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89.69
万元,同比增加 128.59%。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4,950.4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 4396.03 万元(含税)。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
际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
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综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依据内部控制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了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
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运转有效,能够保证公司各项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报
告内容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监事
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8,440.67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