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9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监事 3 名(其中监事冯永煊先生传签),
会议由公司监事于淼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
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
作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586.26 万元,同比下降 15.42%,实现营
业利润 4,757.71 万元,同比增加 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4.25
万元,同比增加 25.98%。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以及公司 2021 年的经营计划,考虑
公司资金现状、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
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0 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
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理性,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综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的现行内
部控制制度是存在缺陷的,在对外担保、现金管理审批程序方面,存在由于内部
控制制度不健全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损失的情况。公司存在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
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公司《2020 年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效
果。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
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
会同意董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依法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
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
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合计 4,582.93 万元,单项计提转回 400.00 万元,
计入 2020 年度损益金额为 4,182.93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 4,
182.93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
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 2021 年第一
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