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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聚龙:聚龙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5-06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1-059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ST 聚龙,证
券代码:300202)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6 日)收
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 30.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
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聚龙股份”变更为“*ST 聚龙”;股票交易的日
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300202。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资金账户异动、违规
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聚龙股份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
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控股股
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截止本公告日,嘉兴君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工商变更手续已
经办理完毕,控股股东承诺筹措资金还未到账,公司将督促其尽快还款、采取有
效措施消除上述资金占用可能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偿还债务,筹措现金或可变现资产以及上市公司认可的其他资产进行抵偿。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