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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聚龙: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2022-04-24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2-029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的初稿出具的初步沟通意见,预计 2021 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保留事项涉及违规担保完整性、资金占用余额的可收回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后续年报业绩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易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 35,596.79 万元,控股股东占用
公司资金余额为 16,405.51 万元。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嘉兴君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按照其
持有的芯原股份的股票公允价值抵偿 27,570.20 万元,但控股股东承诺筹措剩余资金还
未到账。根据《上市规则》9.4 条第五项和 9.5 条第一项的规定,因控股股东未能在公
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资金账户异动、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1)后一个月内暨 2021 年 5 月 11 日(含)前解决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
问题,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10.3.6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

       (六)因不符合第 10.3.6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截至本公告日,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偿还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款项还未到账。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初稿出具的初步沟通意
见,预计 2021 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事项涉及违规担
保完整性、资金占用余额的可收回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年报业绩相关
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