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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聚龙:聚龙股份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9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2-038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12,612,610.65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7,991,920.2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6,835,181.63 元,公司年末盈余公
积余额为 144,161,295.29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
事会研究,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亏损,
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2 年的经营计划,考虑公司资金现状、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
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
理性。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1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公司的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将在后续经营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
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上述方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对董事会作出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预案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
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理性,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