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20-0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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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 奇 王 谦 于 博
2020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