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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远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向所有
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萍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通过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能
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效果。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尚需要大量的资金,
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根据《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
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
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
议案》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决议有
效期为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鉴于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
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到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