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森远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奇)2021-04-24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的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参
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表了以下独
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 2019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增补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开展资产池
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 2020 年半年度公
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鞍山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向关联
方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
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报告期内,本人除了现场参加会议外,还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重点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
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的每一项议
案,都做到调查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不断的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参加辽宁辖区以及公司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崔奇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