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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远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9-06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郭松森先生函告,其与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1年8月31日,郭松森先生与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郭松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富诚海富
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森远股份1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4)。
    二、本次协议终止情况
    经友好协商,郭松森先生与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协议转让事项。
    三、终止协议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终止协议转让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
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终止转让后,郭松森先生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郭松森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