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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远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03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2 年 2 月 16 日,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国际会议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项新波先生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公
司股份 182,742,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4%。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82,742,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70,1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孙斌武先生、周伟先生、郭澎岳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选举孙斌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74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2 选举周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74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3 选举郭澎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74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崔奇女士、佟桂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 选举崔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74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2 选举佟桂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74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薛萍女士、赵忆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关保余先生共同组成第
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薛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74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2选举赵忆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74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张文亮、李佳雨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