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5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
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按照实事
求是原则对公司对外提供借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鞍山恒阔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后续的银行
贷款抵押物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
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提供对外借款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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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 奇 佟桂萱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