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药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19-02-22
证券代码: 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9-022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一)若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将导致
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山药机”)2017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瑞华审字【2018】0170052号)审计报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五)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
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若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2019年1月31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度亏损193,239.97
万元-192,739.98万元,公司存在经审计后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
险。
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大幅下降的重要原因为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增加。本次业绩预
告已对公司关联方刘华山占用的资金 92,484.90 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已对乐福地
业绩补偿款中的 33,810 万元进行了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在 2018 年度报告披露前,若上述
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款项等得到回收或提供了充分的还款保障,公司会根据《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调整,冲回相应的减值损失。
公司存在经审计后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
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
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2018年年末的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
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1、妥善解决债务危机
目前,公司债务危机对生产经营及业务情况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妥善解决公司
的债务危机,具体拟通过实际控制人采取处置个人资产或质押融资筹集资金、积极盘活公司
存量资产回笼资金、公司或子公司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筹集资金等方案来解决公司目前的债务
危机。同时,公司还将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和支持,请求金融机构不
抽贷,不采取司法手段处置已经冻结的公司资产。债务妥善解决后,公司将尽快的处理好因
债务引发的诉讼及资产冻结事项。
2018年9月30日,千山药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长城资产湖南分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意向协议》。中国长城资产湖南分公司拟
接受千山药机聘请为千山药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盈
利模式重组、经营管理重组等一揽子综合服务。同时,协议双方约定了短期、中期和长期服
务目标。中国长城资产作为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能为公司化解债务危机、恢复
正常生产经营并实现转型升级发展提供良好的专业指导及资源的支持。本协议目前仅签署了
意向协议,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积极组织经营生产,维持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维持公司盈利能力。重点做好对公司客户
的沟通工作,维护好新老客户关系,尽可能消除本次债务危机对经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
开拓医疗器械市场,稳定制药机械与医药包材板块的发展,继续保持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
率,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
3、积极组织催收业绩补偿款
乐福地原股东应向公司支付 2017 年度业绩补偿款 387,516,045.60 元,目前已逾期支
付。2018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随后向乐福地原股东发出了收款通知,
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 2017 年度业绩补偿款 387,516,045.60 元。
公司一直积极督促乐福地原股东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收到业绩补偿款债务人原乐福
地股东刘华山等 16 人(其中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刘华山承诺代偿)出具的《关于履行乐福地
业绩补偿的具体措施承诺》,对具体的偿还业绩补偿款的方式、还款来源及偿还时间进行
了承诺。目前,公司收到了上述 16 人中的邓铁山、刘兰、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
刘燕、黄盛秋、杨宗宇、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 14 人应支付的全部业绩补
偿款 2,154.49 万元。刘华山承诺:本人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将以追偿其本人的债权偿还业
绩补偿款,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余款。截止目前,刘华山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
18,740.89 万元刘华山以其所持有的 1.96 亿元的债权作为还款保障,其中 8,100 万元欠款
已提供相应的技术作为质押,另 1.15 亿元已出具还款方案,正在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担保
手续,刘华山拟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5,750 万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4,890.89
万元。
公司委托律师对业绩补偿款债务人原乐福地股东新疆海捷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等 9 名股东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查封到部分财产,律师查封起诉股东财产工作仍
在进行中,预计通过法律手段将获得部分或全部债权清偿。
4、组织催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资金
公司关联方刘华山占用的公司 92,484.67 万元的资金,公司会督促刘祥华及其胞弟刘
华山尽快筹措资金,落实还款方案。刘祥华及其胞弟刘华山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占用公
司的资金,筹资渠道主要是处置其自有资产,包括股权资产(上市公司股权除外)、房产
及其他资产。
5、查实民间借贷、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并予以规范
公司在审计期间已对违规发生的民间借贷、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不明原因资
金收支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对漏入帐或错入帐的上述事项进行了帐务补充与更正。
公司对有关事项持续进行追踪与处理,且持续披露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司正在加强公司财
务管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规范资金收支审批流程。
6、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公司仍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立案调查的最终调查结论。
公司会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并将对其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2条公司应当在以下时点
首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停
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三)公司知悉年末净资
产为负时;’及‘(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时;’”,公司在发布首次《关于公
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后,需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
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
停上市的决定。
2、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数据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0731-84030025
传真:0731-84030025
邮箱:zqb@chinasun.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