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0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王建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 万元(含)“元”
指人民币,下同)且不低于15,000 万元(含)用于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法律、
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0 元/股(含)。回购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切实提高公司
股东的投资回报;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内在
价值的高度认可,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综合考虑
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支持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择机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公司旨在通过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向市场传达未来成长的坚定信心,引导
公司股价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适时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提升
员工凝聚力与工作激情,让员工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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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法
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回购股份的50%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股份的50%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
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0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价格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
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00万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79%;按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万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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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15,000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资金来源。具体回购资金总额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
决议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
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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