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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信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6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理共同
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
他资金来源,回购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回购方案可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
具备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樊行健、鲍卉芳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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