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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信科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5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科技”或“公司”)配股公开发行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审计机
构设置、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销售与收款活动、
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
大投资、信息披露。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体系健全,依法
分别履行各项决策、执行和监督的职责;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
下属分支机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运行正常。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工
作制度,同时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均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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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
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了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
检查。2018 年,内部审计部通过有效开展审计确认和咨询服务,评价并协助改
善公司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进行审计,发表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企业文化
    公司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学习活动,通过配套政策、制度的落实和
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把企业文化理念扎根到基层之中。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人员招聘、工资薪酬、
绩效考核与管理等方面。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为科学的聘用、培训、考核、奖
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数量、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使其
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2018 年,公司从响应国家税收调整政策、解决客户业务
需求、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等三个方面考虑,新增多项相应管理办法,以期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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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的经营中起到更为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激励作用。
    (5)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
    公司技术服务及保障中心下设商务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商务采购计划,完
成公司各项商务采购指标;寻找、选择、评估设备供应商、进口代理商、货运商,
并与他们建立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时负责设备的询价比价、合同签约、通关
办理、付款通知等采购工作,并办理采购设备的退货、换货。公司商务部、财务
中心分别管理采购业务和付款业务,并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
合同的订立与审核、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
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和相互制约的要求。
    (6)销售与收款活动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销售工作,负责制定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完成公司下达的
各项销售指标。销售公司服务、产品,保持、扩大老客户的销售范围,并不断开
拓新客户,同时负责销售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监督,协调公司各部门做好客户设
备的提供、安装、服务,并及时收回客户的款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客户的售前
支持、客户的服务投诉等,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2018 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销售管理制度、销售业务流程、销售合同管
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销售和收款活动中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
合同的审批、签订与执行。
    (7)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对各项资产的采购、保管、使用、维护和处置的制度和程
序,依照相关制度对各项资产的购入、保管、使用、维护和处置进行管理,使资
产的安全有了根本的保证。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
施,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实物资产的直接接触,确保了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公司行政部和技术服务及保障中心的保障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
各驻外机构都专门设置了资产管理员,公司员工个人使用的资产由个人负责,公
共资产由资产管理专员负责。
    (8)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财务指标,
办理开票收款、采购付款、委托付汇、外办及员工借款、关联公司借款、员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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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报销等日常财务工作;负责记账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对外统计报表、财务
管理报表的编制,并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与保管同时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
财务状况的分析、公司资金的调配、公司税收的筹划、财务核算的稽核、往来款
项核对等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中心下设核算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明确了会计部
门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9)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制度中对关联交易需遵循的原则、关
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以及关联交易认定、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等作了明确规
定。
    2018 年,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詹立雄先生租赁
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18 号院长远天地 4 号楼 A1 座 2104(建筑面积 178.34
平方米)房屋用于日常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期限为 3 年,即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5 元/平方米/日,年租金 325,470.50 元,
每半年支付租金 162,735.25 元。
    公司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参考了同一栋写字楼及周边写字楼的
租金(同栋写字楼 2018 年租金均价约为人民币 5.5 元/平方米/日),经合同双方友好
协商,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了以上交易价格。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与詹立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詹立雄先生为关联董事,对以上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此
项关联交易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关
联股东詹立雄先生未对该议案投票。
    (10)对外担保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
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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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6)对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单次金额不
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及除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对外担保
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2018 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业务。
    (11)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8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39,506.36 万元,剩余的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昌平支行(账号:630496325)及星展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30014194988)。
    (12)重大投资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并建立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以自有资金 11,190 万元购买科瑞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44%股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大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0.44%的股权。
    (13)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
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者关系
活动的行为规范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技术
风险、人才竞争的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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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
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5%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2%≤错报<税前利润的 5%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小额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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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0.2%﹤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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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银信科技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实施,银信科技《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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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凌   峰          韩   杨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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