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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信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2-2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银信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 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9,14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14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同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690 号《验资
报告》。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
债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9,14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                                                               拟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金额
  1    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   23,227.63       16,547.51

  2                 AIOps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084.09       10,852.49

  3                     补充流动资金                  11,740.00       11,740.00

                         合 计                        48,051.72       39,140.00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
行筹资解决。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应用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应用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1,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
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在确保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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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为受托方、明确产品
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确定理财金额、期间以及签署合同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6、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
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资金安全和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理财产品出现与购买
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

                                    3
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方投行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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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   杨        洪伟龙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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