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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31,09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2017-03-23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431,090 股后
                      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7]00015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431,090 股后
                      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截止 2017 年 3 月 9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验资报告                                     1-3

二、   附件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5

       验资事项说明                                 6-9
                        验 资 报 告


                                              大华验字[2017]000150 号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

直科技)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方直科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方直科技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

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方直科技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

验程序。


    方直科技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8,40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58,400,000.00 元。根据方直科技 2015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5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修

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6 号文

《关于核准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


                               1
准,同意方直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

股。方直科技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9,431,09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

民币 25.30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238,606,577.00 元。经此发行,方直

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67,831,090.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方直科技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38,606,577.00 元

(大写:贰亿叁仟捌佰陆拾万陆仟伍佰柒拾柒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总额人民币 10,609,431.09 元(大写:壹仟零陆拾万玖仟肆佰叁

拾壹元零玖分),方直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997,145.91

元(大写:贰亿贰仟柒佰玖拾玖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玖角壹分),其中

计入“股本”人民币 9,431,090.00 元(大写:玖佰肆拾叁万壹仟零玖

拾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19,166,589.76 元(大

写:贰亿壹仟玖佰壹拾陆万陆仟伍佰捌拾玖元柒角陆分),差异部分为

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600,533.85 元(大写:陆拾万零伍佰叁拾叁元

捌角伍分)。


    同时我们注意到,方直科技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8,400,000.00 元,经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平

海验报字[2014]第 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67,831,090.00 元。




                                2
                                           大华验字[2017]000150 号验资报告


    本验资报告仅供方直科技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

方直科技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l)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表 1)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表 2)

      2.验资事项说明

      3.银行询证函及进账单复印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3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附件 1-表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
公司名称: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新增出资情况
          股东类别及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货币         实物       无形资产    净资产    其他        合计          其中:实缴新增注册资本

 1.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               9,431,090.00    238,606,577.00        ---         ---       ---     ---    238,606,577.00            9,431,090.00

   北京嘉豪伟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905,138.00    199,999,991.40        ---         ---       ---     ---    199,999,991.40            7,905,138.0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5,952.00     38,606,585.60        ---         ---       ---     ---     38,606,585.60            1,525,952.00

 2.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                        ---               ---        ---         ---       ---     ---               ---                     ---

               合计                       9,431,090.00    238,606,577.00        ---         ---       ---     ---    238,606,577.00            9,431,090.00




                                                                            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附件 1-表 2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本次增加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61,578,033.00    38.88%    71,009,123.00      42.31%       61,578,033.00        38.88%       9,431,090.00      71,009,123.00       42.31%

   境内法人持股                         ---       ---     9,431,090.00       5.62%                  ---            ---     9,431,090.00       9,431,090.00        5.62%
其中:北京嘉豪伟业投资中
                                        ---       ---     7,905,138.00       4.71%                  ---            ---     7,905,138.00       7,905,138.00        4.71%
心(有限合伙)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       ---     1,525,952.00       0.91%                  ---            ---     1,525,952.00       1,525,952.00        0.91%
公司
    境内自然人持股            61,578,033.00    38.88%    61,578,033.00      36.69%       61,578,033.00        38.88%                  ---    61,578,033.00       36.69%

二、无限售流通股              96,821,967.00    61.12%    96,821,967.00      57.69%       96,821,967.00        61.12%                  ---    96,821,967.00       57.69%

其中:未托管股数                         ---       ---                 ---      ---                  ---            ---                ---               ---            ---

         合计                158,400,000.00   100.00%   167,831,090.00      100.00% 158,400,000.00           100.00%       9,431,090.00     167,831,090.00      100.00%




                                                                                     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基本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直科技”或“公司”)是以黄元忠等 7 位自
然人和深圳市戈尔登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起人,由深圳市方直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领有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3180183 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方直科技前身为深圳市方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于 1992 年 12 月 2 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以深府办复(1992)1747 号《关于成立深圳方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
于 1993 年 2 月 19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由黄元忠、张竑天和陈克让各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设立。
    1997 年 5 月 15 日,方直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张竑天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黄晓峰;
同意广州保税区开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保税区立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公司原股东对公
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95.00 万元。方直科技于 1997 年 7 月 7 日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
    1999 年 8 月 11 日,方直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深圳市菲莫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公
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806.12 万元。方直科技于 1999 年 10 月 11 日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
    2000 年 7 月,经深圳市福田区公证处以“(2000)深福证字第 2795 号”公证书公证,深圳
市菲莫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菲莫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方直科技于 2000 年 7 月 2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5 年 7 月,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深高交所见(2005)字第 2244 号”《股
权转让见证书》见证,深圳市金汛新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菲莫斯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将所持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黄晓峰。转让后黄晓峰持股 59.06%。方直科技于 2005 年 7
月 2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05 年 8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方直科技有限公司”。
    2006 年 1 月,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深高交所见(2006)字第 153 号及 154
号”《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广州保税区开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广州市立诚贸易有限公司(原
名广州保税区立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公司 12.41%的股权转让给黄晓峰。转让后黄
晓峰持股 83.88%。方直科技于 2006 年 1 月 1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6 年 2 月,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深高交所见(2006)字第 468 号”《股
权转让见证书》见证,黄晓峰将所持公司 25.94%的股权转让给黄元忠,将所持公司 24.94%的股




                                           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事项说明

权转让给陈克让,转让后黄晓峰持股 33%,黄元忠持股 34%,陈克让持股 33%。方直科技于 2006
年 2 月 2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9 年 4 月 29 日,方直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黄元忠和黄晓峰分别将其 1.7%和 1.2%
的股权转让给张文凯;黄晓峰和陈克让分别将其 2.972%和 0.7%的股权转让给孙晓玲;黄晓峰将
其 0.259%的股权转让给吴文峰;陈克让将其 3.472%的股权转让给杨颖;并同意深圳市戈尔登投
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 232.00 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55.53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
其余部分 176.47 万元为资本公积。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分别于 2009 年 4 月 30 日、2009
年 5 月 18 日出具深高交所见(2009)字第 03381 号和深高交所见(2009)字第 03912 号《股权
转让见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予以见证。方直科技于 2009 年 5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后黄元忠持股 30.20%,黄晓峰持股 26.75%,陈克让持股 26.75%,孙晓玲持股 3.44%,张文
凯持股 2.72%,杨颖持股 3.21%,吴文峰持股 0.49%,深圳市戈尔登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44%。
    2009 年 6 月 15 日,黄元忠等 7 位自然人和深圳市戈尔登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发起人协议,
方直科技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截止 2009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折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3,300.00 万元。其中:自然人持股比例及股份数为 93.56%和 30,873,278
股。方直科技于 2009 年 6 月 2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7 月 26 日,方直科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黄晓峰将其 5%
的股权转让给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克让将其 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融元创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方直科技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黄元忠持股 30.20%、黄
晓峰持股 21.75%、陈克让持股 21.75%、孙晓玲持股 3.44%、张文凯持股 2.72%、杨颖持股 3.21%、
吴文峰持股 0.49%、深圳市戈尔登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44%、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00%、深圳市融元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90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方直科技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9.60 元。此次公开发行共募集资
金 21,5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9,967,169.3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85,632,830.70 元,经此
次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400.00 万元,此次增资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大
华验字[2011]178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 2012 年 4 月 20 日 201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诀议、2012 年 5 月 30 日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4,4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4,4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80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8,800.00 万元,
此次增资业经深圳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嘉达信验字[2012]第 079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 2014 年 4 月 11 日 2014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诀议、2014 年 6 月 6 日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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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事项说明

司总股本 8,8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7,04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84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15,840 万元,此次增资

业经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平海验报字[2014]第 1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股本的变更情况

    方直科技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8,400,000.00 元,股份总数为 158,400,0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58,400,000.00 元。2017 年 1 月 10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6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方直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 股股

票。方直科技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431,090 股。本

次发行后,方直科技的股份总数变更为 167,831,09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本总额为

人民币 167,831,090.00 元。


    三、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38,606,577.00 元(大写:贰亿叁仟捌佰陆拾

万陆仟伍佰柒拾柒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 10,609,431.09 元(大写:壹仟零

陆拾万玖仟肆佰叁拾壹元零玖分),方直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997,145.91 元(大

写:贰亿贰仟柒佰玖拾玖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玖角壹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9,431,090.00

元(大写:玖佰肆拾叁万壹仟零玖拾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19,166,589.76

元(大写:贰亿壹仟玖佰壹拾陆万陆仟伍佰捌拾玖元柒角陆分),差异部分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人

民币 600,533.85 元(大写:陆拾万零伍佰叁拾叁元捌角伍分)。

    经审核,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发行费合同         增值税
   费用类别                  收款单位名称                                              发行费净额
                                                      金额(人民币元)   进项税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566,037.74   9,433,962.26
验资等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00,000.00      28,301.89      471,698.11
律师费用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100,000.00       5,660.38      94,339.6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登记托管费                                                9,431.09         533.84        8,897.25
                 圳分公司
                    合   计                           10,609,431.09      600,533.85   10,008,8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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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事项说明

    四、审验结果

    1、方直科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238,606,577.00 元,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将扣除相关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228,606,577.00 元汇入方直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3-9                                                            699387978          86,251,800.00
            公司                     深圳布吉支行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   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
2017-3-9                                                      30302140000000000643    142,354,777.00
            公司                     有限公司


    2、本所已派人前往上述银行函证,已收到银行回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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