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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4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0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的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团队相关人员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证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
董事会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84)。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7-083)的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