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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7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深
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独立董事:陈伟强 周俊祥 吴永平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