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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跟踪报告2020-04-0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方直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甘露                      联系电话:0755-2262574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茵                      联系电话:0755-2262475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三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有
                                          关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均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电
                                          话询问开户银行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询,并通过核对明细账、原始凭证及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所涉及合同、查勘募投项目现场的方
                                          式核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人。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人。保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荐代表人对必要的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人。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开展核查共 1 次。
                                        已按照深交所规定,在年度现场检查结束后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备现场检查报告。
                                        2019年,保荐代表人在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重点关注公司内控、募集资金管理、 内部审计
                                        等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合计发表了 7 次独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立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相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关规定编制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并进行合理保
                                        管。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12 月 2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份买卖相关规范及注意事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行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
                                                    是
的公司股份每年度解除限售25%。
2.发行人股东黄元忠、黄晓峰、陈克让、戈尔登公
                                                    是
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忠及其他主要股
东陈克让、黄晓峰、杨颖分别承诺:截止本承诺函
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占用方直科技资金的情形;自        是
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占用公司资金。
4.黄晓峰、陈克让承诺:二人为各自独立的自然人
股东,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作为发行人股
东期间,不相互转让股份,不通过受让其他股东持
有的方直科技股份、增资等途径取得方直科技的控
                                                    是
股地位,不通过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一致行动协
议或类似安排的方式取得方直科技的实际控股地
位,不得做出有损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及经营稳定、
整体利益的行为。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
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
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   是
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
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忠及其一致行动
人陈克让、黄晓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
                                                是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甘露) 年        月        日

                                          (李茵)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