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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07-15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方直科技”)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将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向符合
条件的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首套商品房购房免息借款,免息借款资金池总额不高于人民
币 1,000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促进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达成,结合人才发展战略,更有效的吸引、留住核心人
才,旨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
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首套商品房购房免息借款。为规范员工购房借款程序,并确保不损
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方直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符合申请
条件的在职员工。申请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授权执行

    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条件
下开始实施,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对本办法所确定的流程、具体要求等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财务部为员工购房借款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筹划、核查、出借、
收款、记账等事宜;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为本管理办法的执行部门。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此次为员工提供的购房借款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员工免息购房借款的个人借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且不超过员工所购房
屋总价的 30%。
    3、公司将与购房借款员工签订《员工购房借款合同》、《还款及担保承诺书》等
文件并约定还款额及还款期限,风险可控。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
供限制额度的首套商品房购房的经济支持,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
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免息借款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高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自有
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首套商品房购房免息借款,有利于公司稳定人才
队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五、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首套商品房购房
免息借款事项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
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公司不会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0 元(不含本次财务
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