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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企业的进展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与深圳嘉道
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道谷”)、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下称“嘉道功程”)等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企业—深圳嘉道方直教
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道方直”),近日对嘉道方直的投资期限
及投资金额等事项进行了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嘉道方直概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投资设立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用
自有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与深圳嘉道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道功程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该基金认缴出资总规模为人民币 30,100 万元。公司持有合伙企业 39.87%
的股份。按合伙协议约定,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分四年缴足。上述对外投资
事项详 见公 司 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 2017 年 7 月 6 日在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码:2017-052、2017-063)。

    二、协议修订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与嘉道谷及嘉道功程签署了新的《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主要修订了投资
期限及出资金额等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1、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合伙企业》2.1 条原合伙企业名称: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修订后合伙企业名称:深圳嘉道方直教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 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3.2 条原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及投资顾问服务(以
 登机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记载为准)。

       修订后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以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记载
 为准)。合伙企业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
 定变更或扩大上述经营范围。

        3、投资期限

       《合伙协议》第 3.3 条规定的合伙期限由 11 年变更为 6 年,自合伙企业的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合伙期限。

        4、《合伙协议》第 4.1 条深圳嘉道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春梅
 变更为龚虹嘉,其余内容不变。

       《合伙协议》第 4.2 条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住所“深圳市南山
 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 12#302”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
 大新路 198 号创新大厦 B 栋 901”,其余内容不变。

        5、投资额

       《合伙协议》第 5.1 条规定的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 30100 万元
 变更为人民币 15100 万元,实行承诺出资制。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不作变更,
 各合伙人仍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合伙协议》第 5.2 条相应变更如下表:


             合伙人       出资 变更前认缴出 修订后认缴出
序号                                                             缴付期限
          姓名或者名称    方式 资额(万元) 资额(万元)


 1       深圳嘉道谷投资   货币       100            100       按合伙协议相关
      管理有限公司                                              约定缴付


     深圳嘉道功程股
                                                          按合伙协议相关
2   权投资基金(有限   货币    18000          9000
                                                                约定缴付
         合伙)


     深圳市方直科技                                       按合伙协议相关
3                      货币    12000          6000
      股份有限公司                                              约定缴付


         合   计               30100         15100


    6、签署

    《合伙协议》15.4 条原签署条款为:本协议经各合伙人签署、并履行各自的
审批程序后生效。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和内容未能在工商
机关备案或虽有备案但与本协议的规定不一致的,均优先使用本协议的规定。

    修订后 15.4 条签署条款为:本协议经各合伙人签署、并履行各自的审批程
序后生效。各合伙人同意积极配合办理合伙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合伙企业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
交必要的资料、签署必要的文件/协议。

    《合伙协议》除上述条款进行变更外,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