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艾倩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
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
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方
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950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
顺利推进,有效衔接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
满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
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方
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950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
顺利推进,有效衔接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
满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