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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黄元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 3 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
    选举周俊祥先生、陈克让先生、杨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
中周俊祥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
    选举杨茹女士、王翔宇先生、张文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
中杨茹女士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王翔宇先生、周俊祥先生、黄元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其中王翔宇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聘任张文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枫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贺林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卢庆华先生为副
总经理兼技术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
文件的规定;三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黄元忠:男,1964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
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系,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深圳昆仑公
司副总经理,自 1993 年深圳市方直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以来,长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
理、董事长等职务,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和研发工作,系公司首席技术官。现任深
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成员,广东省高层次人才评审专家、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专家、北京
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计算机学院客座教授、广东省特支计划创业领军人才、深圳市南山区
“领航 A 类人才”,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黄元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810,6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17%,
是公司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黄晓峰、陈克让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2、 张文凯: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研修中国人民大学重点民营企
业家,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株洲汽车制造厂技术工程师。1993 年加入方直科技,历
任方直科技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江西新华云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张文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23,8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5%,张
文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陈克让: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 FMBA,
曾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深圳昆仑公司技术部经理,长期负责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连邦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总体运营管理工作,担任连邦信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克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518,4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44%,
系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周俊祥: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89 年毕业于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
硕士学位。1989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在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任经理;1998 年 1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珠海中诚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珠
海立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深圳银华会计师事务
所任合伙人;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在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1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达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
专家组成员、评审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周俊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周俊祥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王翔宇:男,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毕业于英国圣
安德鲁斯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自 2011 年 12 月起至 2021 年 8 月在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股票业务部副总经理、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21
年 8 月起入职深圳丰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深圳丰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翔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翔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杨茹:女,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
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助理、律师,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期间历任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茹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李枫: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员,中国民主同盟。1997 年至今在深圳市方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政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李枫女士未持有公司本公司股份,李枫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贺林英:女,1975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国际会计师,理财
规划师。曾任深圳市佳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深圳市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在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经理、
代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贺林英女士未持有公司本公司股份,贺林英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9、卢庆华:男,1975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机械制造技术工程
师。1999 年获得北京工业大学机械专业硕士学位,2019 年获得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
(高层次人才)荣誉称号,2021 年荣获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曾先后在深圳华为技
术有限公司、中科梦兰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任职。2018 年起兼任省级智能教学工程技术
中心主任、博士后企业导师。2014 年加入深圳市方直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技术总监。
    截至公告日,卢庆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卢庆华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